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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 星期五

微生物检验所

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所开展生物安全法培训及应急处置演练

发布日期:2023-08-01 浏览量: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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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法律精神,认真贯彻自治区、市两级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聚焦生物安全领域主要风险,增强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2023年7月14日,呼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所开展生物安全法培训及应急处置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于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到常态化防控阶段,《生物安全法》的施行都具有针对性、迫切性,该法对生物安全防控体制、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意义。是我国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它的颁布和施行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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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总则、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责任、附则等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及实验室日常工作中易发生眼部溅入异物和如何规范使用洗眼器和洗眼器的日常维护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析。培训过程中,还进行了“实验室发生眼部溅入异物等情形的应急处置”演练,并针对培训内容进行了现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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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实验人员生物安全意识,明确了生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实验室相关生物安全事件的处理处置的原则和流程,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起到了正向的推动作用,实现了“以学促干,以演促练,以练促强”的目的。